345人!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最新一则通知2023年3月17日

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成绩合格人员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图片、毕业证图片、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表图片、已取得某一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图片;

由于学历信息较早,学信网上无法验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在系统中“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选项内上传情况说明照片(无固定格式,只需描述清情况即可),然后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地址: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青海建设科技大厦9楼906室)。学信网上可以查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可忽略此条。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考生务必在2020年3月12日24:00前提交复审资料,办理资格复审手续。逾期未提交资料的人员和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影响证书发放。对提交虚假报名信息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名单所列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线上资格审核,如若没有在规定上传材料时间内上传的人员,影响后期合格证书的发放,请成绩合格人员务必高度重视!本次线上复核不再进行电话通知,所须内容均以公告为准。

第一步、考生访问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报名”栏目,点击进入“2019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审”项,先按要求填写个人真实资料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点击“资格复核”按钮,进行下一步操作。

级别为考全科的成绩合格人员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图片、毕业证图片、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表图片;

第二步、上传的审核材料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一致,且每项材料必须为小于100KB的JPG或JPEG图片格式:

第三步、考生等待网上资格复审,复审结果一般将在12小时内反馈。审核通过的,资格复审结束。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根据反馈原因补充完善资料后再次提交审核。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要求青海省2019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必须进行考后复核,共345人 (详见下列名单)。根据青海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了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考后复核工作采用线上审核资格条件的方式,成绩合格人员将登录复核系统上传审核材料,完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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