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官网电话注意!上海分批有序恢复职业技能鉴定(时间、咨询电话看这里→)

2、鉴定申报单位和考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应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鉴定所和考核点的相关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疫情期间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实施工作将根据疫情变化等因素进行调整,请考生和有关单位理解支持配合。

职业资格鉴定A类项目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7月份开始按原考试计划恢复考试安排,其中9月和10月份增加开考项目。职业技能鉴定B类项目,原定于4月份考试调整至9月5-6日,原定于9月份补考调整至12月12-13日。详见↓

此类项目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科目于6月13日起在符合防疫要求的职业技能鉴定所中逐步恢复安排。原定于4月份考试调整至9月5-6日,10月8日至11月6日受理12月份补考的鉴定申报。6月29日至7月24日受理9月份鉴定申报,原定于9月份补考调整至12月12-13日。此类项目“笔试”和“机考”科目仍采用统考方式,

此类项目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实务考试科目仍采用全市统考方式分批组织,7月份开始按原考试计划恢复考试安排,其中9月和10月份增加开考项目,此类鉴定项目目录内所有职业均可申报。7月份考试于7月18日开始,主要安排已申报前几个月鉴定但因受疫情影响尚未安排考试的考生,同时安排6月12日前申报7月份考试的考生参加考试,以后各月份鉴定时间和鉴定申报时间安排不变。

三、鉴定业务受理地址及咨询电线、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6:30。

1、承担职业技能鉴定任务的鉴定所和考核点应严格落实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切实做好防控工作,符合其所在单位防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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